办事指南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直通部门”中选择“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http://www.sczwfw.gov.cn/app/qixianShop/1769?areaId=1431&areaCode=510000000000在线填报,并上传以下附件资料(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原备案证书(资质证书)正、副本;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4)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身份证;
(5)专职评估师(含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注册证书、人事档案代理管理合同或存档凭证(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以内);
(6)房地产估价机构交纳社保人员情况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
(7)企业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可以是复印件)。
注: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到期,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房发〔2017〕155号)换发备案证书的,按照“延续备案”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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